《显微镜下的大明之丝绢案》的主人公是帅嘉谟、丰碧玉,是由作者“马伯庸”亲自编创的,改编自《显微镜下的大明》其中一个小片段。故事主要讲述的是:大明万历年间,民间出了一场难以控住的骚乱,虽然事情不大,但是这个时间长久,一直持续了大概十年左右,人们都牵扯进来,就是人心和利益的较量,这时候把官员的通病显示的淋漓尽致,也开始想各种方法阻止这个事情继续蔓延。
《显微镜下的大明之丝绢案》小说精彩试读
万历四年十一月初八,三位官员齐聚徽州之外的太平府,在巡抚都院的主持下,很快讨论出一个解决方案。
“人丁丝绢”继续由歙县独交,8780匹丝绢折合白银6145两,不予撤销。但歙县在四司银、砖料银、军需银等杂派均平银中,减去5260两,分摊给其他五县来交。
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,所谓均平银,指的是嘉靖年间出现在江南的一种役法改革的产物。
大明百姓除了要缴纳田赋之外,还要负担徭役,无偿为各级政府提供劳力服务。徭役的种类繁多,老百姓苦不堪言。均平银,就是让官府计算每年需要的徭役总数,把人力成本折算成银两,分摊到每亩地里去,让老百姓按亩缴均平银。需要力役时,官府就从这笔银子里拨款雇用人手。
换句话说,老百姓不必亲自去服徭役,交钱就行了,不耽误自家农时。政府也很高兴,雇人干活,总比一家一户拽壮丁来得方便,工作效率更高。而且摊役入亩,也大量减少了政府工作量。一举三得。
这个做法经过数年试行,颇受欢迎,因此各府纷纷这么搞。徽州府也每年编列均平银,各县分摊统收,再分配到各个用途名目下。四司银是衙门日常杂役费用,砖料银是公共设施修葺费用,等等。
这个太平府方案,即是将田赋税额转嫁到役银上去。这就能体现出一条鞭法的好处了,赋、役皆能折算成银子,互相合并转移非常方便。
唯一的问题是,它换汤不换药,怎么腾挪,五县都是吃亏。因为他们本来一分钱都不用出,现在却要替歙县补5000多两银子到均平银里去。
这个方案报到兵备副使冯叔吉那里,被驳回了。
冲抵均平银这个方式没问题,但吃相实在太难看了。一共6145两的丝绢赋税,转嫁了5260两到五县头上,等于歙县只负担14%,其他县86%,这很明显是拿总税去除县数,平均而得。
问题是,歙县的经济体量占了徽州府的一半,不可能这么简单地平均了事。你们偏帮歙县也可以,但是不要做得这么明显啊。
冯叔吉大笔一挥,推出了一个折中方案:把5260两改成了3300两。这样一来,总计6145两银子的丝绢税,歙县和其他五县分别负担46%和54%,大致符合各自的经济比重。(具体的计算方式很复杂,因为均平之后诸县或多银或少银,彼此冲抵折算,这里不赘述。)这个方案是典型的和稀泥思路:它把黄册与《大明会典》抛在一边,也不去计较丝绢税的来历——历史问题,宜粗不宜细。总之现在大家各退一步,各自吃了小亏,这事就算完了,别闹了。
这时候,已然到了万历四年的年根。过年期间,诸事停滞。等过完万历五年(1577年)的正月,地方才把这个方案上报给户部,请尚书殷正茂酌定。
对于冯叔吉的这个方案,殷正茂十分赞同,连批了三句话:“其名尤正,其言尤顺,其事尤易。”满意之情,溢于言表。他把这个方案上报到北京,于四月五日上奏天子,很快得到了皇帝的批准,下发圣旨。
其时万历帝还未亲政,这基本可以视为是首辅的意见。